关于扎兰河农牧场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按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内扶办发【2018】75号)要求,现将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扎兰河农牧场有限公司2021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情况在大兴安岭农垦集团网站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021年,下达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22万元,经大兴安岭农垦集团公司研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22万元用于扎兰河农牧场农机具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扎兰河农场2021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机具购置项目
(二)建设单位:扎兰河农场
(三)建设地点:扎兰河农场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购置农业机械设备24台(套):约翰迪尔8R-2304(1台)、福田雷沃704拖拉机(2台)、进口翻地大犁5+1(配套合墒器)(1台)、进口翻地大犁4+1(配套合墒器)(1台)、进口灭茬机(配套1404车)(1台)、折叠轻耙(7.5米宽幅)(2台)、进口气吹式条播机(1台)、进口18行气吸式精密播种机(1台)、打包机(小方捆)(1台)、液压平地机(1台)、皮卡车(8台)、钩机专用拖车(车头+板车)(1台)、无人机运输箱货车(1台)、凯斯500导航系统(1套)、植保无人机附属设备(1套)。
(五)建设年限:2021年
(六)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640万元,其中农业机械设备购置费610.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72万元,基本预备费12.52万元。
(七)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64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2万元,企业配套资金18万元。
(八)绩效目标:提高扎兰河农牧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现农业为主体的减贫机制。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470-5727571、12317
通讯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大杨树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