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诺敏河农牧场分公司制作橱窗比选公告
为助力科技赋能、创新驱动展示诺敏河农牧场分公司农业生产、农旅结合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呼伦贝尔农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要求,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橱窗设计施工单位,为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诺敏河农牧场分公司制作橱窗施工单位,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诺敏河农牧场分公司制作橱窗施工单位
(二)项目用工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诺敏河农牧场分公司
(三)服务地点:诺敏河农牧场分公司第五队1号、第三连队3号地。
(四)服务内容:
1、符合现代农业生产理念设计、制作、安装、改建等工作;
2、保证在公司规定时间内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施工。
(五)服务控制价15万元以下,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并符合分公司要求。
(六)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三家服务单位进行比选,根据评审小组评审后出具中选意见书,以电话形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二、服务范围
承担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诺敏河农牧场分公司设计、制作、建设等项目。
三、对参与比选服务机构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和服务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2023—2025年)内,参与比选的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五)近3年(2023—2025年)内,参与比选的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四、参加比选服务机构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3年(2023-2025)内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材料)以及服务项目汇总清单表(包括项目名称和服务项目投资金额)。
(三)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该项目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出具在与我单位建立施工期间,因服务机构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制作橱窗实施工作方案。
(六)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七)比选申请书封面,服务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
参加比选的机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电子版(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2438060051@qq.com。
五、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6:00时,此次比选不需要参加比选单位人员到现场参与比选活动,以收到比选材料时间为准。
联系人:潘太生 联系电话: 15690934555
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诺敏河农牧场分公司
2025年7月14日